日前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中标通知,泰能公司中标长洲水利枢纽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,合同金额达200多万元。长洲公司在环境影响后评价启动过程中格外慎重,从“前期筹备”到“招标定标”历时近一年,邀请投标的单位除泰能公司外,还有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院、贵阳院等实力强劲的设计院,力图优中选优。泰能公司最后顺利中标,开启了泰能环境影响后评价新市场,检阅了泰能的专业技术能力。
成长的泰能,经过多年积累,摸索出“既要巩固原有市场,还要多渠道开发新市场”才能把企业做优做强的思路。广西长洲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中标,不仅代表了建设单位对泰能公司技术能力的认可与信任,还彰显了泰能在传统的环评--环保监理--环保验收等业务以外新市场开拓的能力与潜力。在后续工作中,公司将积极把握政策机遇,通过发挥区位优势、技术优势、资源优势,在评价业务市场道路上,开拓出更广阔的前景。
背景材料:
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在开发建设活动正式实施后,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基础,以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等开发活动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依据,通过评估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前后污染物排放及周围环境质量变化,以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的一种技术手段。
“环境影响后评价”由国家环保部周生贤部长在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,同年,国家环保部 [2012]4号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”中强调 “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水电建设项目运行3至5年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”。 2012-2013年间,国内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处于摸索阶段,从工作内容而言:环境影响后评价范围覆盖广,须掌握所在区域环境状况和环境敏感问题,流域累积效应的水文情势、水环境及生物多样性、生态系统完整性等。从评审要求而言: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要求高,邀请的专家都是国内学术权威,在李克强副总理提出《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作的意见》和《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》后,环境影响后评价又上升到新高度。
广西长洲水利枢纽是一个以发电为主,兼有航运、灌溉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。2003年9月,工程通过国家环保部评审,环保部在环审【2003】54号《关于长洲水利枢纽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》中要求:“工程运行一段时间后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”。 2013年3月,工程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验收,环保部在环验【2013】43号《关于广西长洲水利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》再次要求“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”。